关于举办2011年第一期《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2011年3月,我部印发了《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为使各级环保部门熟悉并应用该评价办法,规范“十二五”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工作,2011年我部将举办两期培训班。
现将第一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5月25-26日(24日全天报到)。
地点:贵州省冠洲宾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广顺路1号)。
二、培训内容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1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人。
四、其他事项
1.本期培训班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办,参加培训人员差旅和住宿费用自理。
2.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于5月18日前将参加第一期培训班的人员回执(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传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人事处。
3.第二期培训班将于9月在长春市举行,培训内容与第一期相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自行确定参加期次(通知另发)。
4.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张丽娟
电话:(010)66556820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人事处 石杰
电话:(010)84943147
传真:(010)84949070
电子信箱: cnemct@cnemc.cn
贵州省冠洲宾馆 杨华
电话:(0851)5892089、5892918
附件:培训班回执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环保 地表水 评价 培训 通知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