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上市环保核查技术报告有关问题的通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于2010年12月编制的《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未按核查要求全面深入调查,涉嫌隐瞒企业核查时段内重要环保违法问题,受到社会环保组织投诉举报;对企业周围环境敏感点调查不全面;对企业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及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情况等描述不清;对企业落实环保要求的情况说明不详;对企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类别缺乏明确判断、对其处理处置情况核查不够全面;附件、图片不够完善,严重影响了上市环保核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河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予以通报批评。
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应端正态度、提高认识,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抓紧落实,参与技术核查并编写报告技术人员应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各上市环保核查技术报告编制单位应引以为戒,提高责任心,严格遵守上市环保核查的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做好资料收集、现场核查和报告编写工作,努力健全技术报告质量保障体系,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切实做好环保核查工作。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河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上市环保核查 问题 通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全军环办,各上市环保核查技术报告编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