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我部决定制定《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1年4月2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曹磊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10层100029
电话:(010)66556220
(010)59205851
传真:(010)66556218
(010)59205862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征求意见稿)
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2.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3.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4.国家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5.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
6.北京工业大学
7.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8.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9.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1.江门市得实计算机外部设备有限公司
12.京瓷美达办公设备(东莞)有限公司
13.南京富士通计算机设备有限公司
14.东芝泰格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15.环境保护部污防司、科技司内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