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投影机(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我部决定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投影机》。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0年12月1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曹磊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10层 邮编:100029
电话:(010)66556220
(010)59205851
传真:(010)66556218
(010)59205862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2.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
3.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大屏幕投影显示设备分会
4.北京电影机械研究所
5.索尼(中国)有限公司
6.大道计算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7.南阳首控光电有限公司
8.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9.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11.深圳雅图数字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12.国家办公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3.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科技司内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