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互联网服务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我部决定制定《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互联网服务器》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0年10月3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曹磊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100035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10层100029
电话:(010)66556220
(010)59205851
传真:(010)66556218
(010)59205862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互联网服务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2.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3.中国泰尔实验室
4.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5.华为赛门铁克科技有限公司
6.华为存储网络安全有限公司
7.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8.浪潮通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9.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10.戴尔有限公司
11.太阳计算机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12.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
13.环境保护部污防司、科技司内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