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了加强各地对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以下简称“监测体系考核”)工作内容、重点以及新的要求的理解和掌握,确保做好2010年监测体系考核工作,根据《关于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06号)安排,我部定于2010年8月30日举办2010年监测体系考核工作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0月8月30日(会期一天,8月29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北京市北苑宾馆(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五号院)。
三、培训内容
监测体系考核管理制度介绍;2009年监测体系考核情况介绍;2010年监测体系考核内容、指标解释及材料审核有关要求;2010年监测体系考核工作的程序安排等。
四、培训范围及参加人员
各地负责监测体系考核的环境监测行政管理人员和监测体系考核专家各一人,各省(区、市)共计2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监测司 赵旭东
电话:(010)66556827,13522712583
传真:(010)66556825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陈敏敏
电话:(010)84943104,13466720019
北苑宾馆 崔瑜
电话:(010)84932266-6008,13911801326
六、其他事项
请于2010年8月25日前将本地区参会回执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wuranyuan@mee.gov.cn。 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交通费用自理,食宿按各地报销标准结账。
附件: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培训班回执
二○一○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 监测体系 培训 通知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