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声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环境,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声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0年8月15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赵国华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声环境 质量评价 征求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石家庄市环境监测站
唐山市环境监测站
昆明市环境监测站
成都市环境监测站
鞍山市环境监测站
济南市环境监测站
青岛市环境监测站
长沙市环境监测站
武汉市环境监测站
南京市环境监测站
杭州市环境监测站
广州市环境监测站
兰州市环境监测站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
中国科学院声学所
同济大学声学研究所
清华大学建筑物理实验室
北京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上海环境科学研究院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部内征求监测司、污防司、环监局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