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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回四川省成都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成都市兴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四川省成都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申请》(蓉投司〔2009〕436号)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四川省成都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拟选厂址由优质肉鸡集中养殖区项目使用,厂址用地与龙泉驿区批复的优质肉鸡集中养殖区项目存在冲突;报告书未对二噁英类物质进行现状监测和预测评价,对评价范围内地表水和地下水利用现状及保护目标调查不足。因此,我部决定退回报告书。
二、请按要求落实项目选址相关工作,补充开展公众参与并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修改完善后,按规定重新报我部审批。
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我部审批,不得擅自开工建设,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城建 环评 通知
抄送: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成都市环境保护局,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