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废矿物油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9年12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废矿物油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危险废物管理中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北京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天津市固体废物及有毒化学品管理中心
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江苏省固体有害废物登记和管理中心
湖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新疆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海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黑龙江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
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辽宁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
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大连市固体废物管理处
北京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沈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与化工学院
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中石油安全环保部
中石化安全环保局
中海油安全环保部
胜利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处
中原油田分公司
西北油田分公司
济南市第二机床厂
立邦漆(上海)有限公司
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市鑫源物资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有限公司
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广州番禺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
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
石家庄龙腾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天马拆船厂
中国海洋石油碧海环保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意见单位:总量司、环评司、污防司、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