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制订了《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09年10月3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或编制单位。
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靳建永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北京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609室100038
电话:(010)66556220
(010)6334576513910684959
传真:(010)66556218
(010)83112159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规范 征求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2.中国环境科学院
3.中机国际工程咨询设计总院
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
6.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7.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8.北方设计研究院
9.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10.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11.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2.中国轻工国际工程设计院
13.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14.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15.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环境工程系
16.五洲富士化水工程有限公司
17.环境保护部总量司、污防司、环评司,科技司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