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制订了《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09年10月3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或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谌建宇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100035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7号院 510655
电话:(010)66556220
(020)8554059113802529566
传真:(010)66556218
(020)85540591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征求 规范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
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
北京大学环境学院
同济大学环境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学院
湖南大学环境工程系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广州轻工设计院
上海环境科学研究院
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
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保护部总量司、污防司、环评司、科技司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