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鼓粉盒(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我部决定制定《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鼓粉盒》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喷墨盒》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09年9月3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曹磊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10层100029
电 话:(010)66556220
(010)59205851
传 真: (010)66556218
(010)59205862
邮 箱:caolei@sepa.com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标志 标准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2. 国家办公设备及耗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标委)
3.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4. 北京工商大学
5. 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6. 戴尔中国
7.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8.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0. 京瓷美达办公设备(东莞)有限公司
11. 北京莱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12. 东芝泰格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13. 深圳市易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4. 厦门丽彩飞扬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5.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科技司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