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四届国家环境与健康论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卫生局,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国务院法制办、气象局、中医药局办公厅(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努力推进《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的实施,环境保护部与卫生部将于2009年9月1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第四届国家环境与健康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组织
本次论坛由环境保护部和卫生部联合主办,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承办,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协办。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9月17日(9月16日全天报到)。
地点:广州市珠江宾馆(地址:广州市东山区寺右一马路2号,电话:020-87379988)。
三、论坛主要议程
(一)9月17日上午:论坛开幕式和大会报告,主题为“关注环境健康 共建和谐社会”。
(二)9月17日下午:两个分论坛报告,主题分别为“推进环境与健康工作科学发展”和“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法制建设”。
四、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厅(局)、卫生厅(局)、环境监测站(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主管领导各1人。
(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国务院法制办、气象局、中医药局各1人。
(三)大专院校及科研单位专业人员。
(四)主要新闻媒体。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论坛人员交通和住宿费自理。
(二)论坛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会议地点。
(三)请于2009年8月31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传真至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联系人: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陈永梅 朱忠军 刘平
电话:(010)62210466,62216415
传真:(010)62210728,62210466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韦正峥 宛悦 裴晓菲
电话:(010)6655 6223/6230/6228
传真:(010)66556224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哈吉 关姗姗 赵月朝
电话:(010)6879 2401/2984/2398
传真:(010)68792400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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