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环保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扎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实施,按照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我部决定开展“环保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要求,通过征文活动,推进全面实施“五五”环保普法规划,推进环保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广大公务员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活动内容
各级环保部门通过组织公务员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围绕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内容,通过记述个人在学法用法实践中的经历、感受和体会,反映法治在推进环保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活动时间
环保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从2009年7月中旬开始至2009年10月10日结束。截止日期以邮件发出时当地的邮戳时间为准。
四、工作日程
1、7月中旬,《中国环境报》在法制版刊发4期征文启事。
2、7月中旬至10月10日,参加活动的公务员撰写征文并向《中国环境报》投稿。
3、7月中旬至10月10日,《中国环境报》组织若干版面,选登部分优秀作品。
4、10月11日至10月18日,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宣传教育司、中国环境报社在来稿征文中评选10篇优秀作品,报送全国普法办。
五、组织机构
主办部门: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宣传教育司。
承办单位:中国环境报社。
六、征文要求
1、凡是参加征文活动的文章,内容要求有理有据、言之有物、真实感人,避免空洞说教、泛泛而谈。
2、征文文体不限,可以是论文、散文、小说、故事等(诗歌除外),字数要求在2000字以内。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要积极组织参加征文活动,可推荐文章参加征文。
4、广大环保系统公务员也可以个人投稿,在稿件中要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
5、征文来稿要同时寄送纸件和电子稿,在信封和电子邮件主题处需标明“学法用法征文”字样。
6、邮寄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中国环境报社法制部。邮编:100062。
电子信箱:hjbslaw@263.net。
7、征文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联系人:中国环境报社法制部 李成思 曹俊 (010)67113382
二○○九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公务员 学法用法 征文 通知
抄送:中国环境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