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我部决定制定《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09年7月31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联系电话:(010)66556220
传真:(010)6655621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等两项标准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征求意见稿)》
3.《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征求意见稿)》
5.《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意见 函
附件一: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征求意见稿)》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华北电力大学
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华东电力设计院
西北电力设计院
东北电力设计院
中南电力设计院
西南电力设计院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北京西山新干线脱硫有限公司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石川岛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
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大唐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工程有限公司
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国际北京高井热电厂
华能北京高碑店电厂
厦门嵩屿电厂
江苏徐州阚山发电厂
江苏利港电厂
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大唐国际乌沙山发电厂
国华宁海电厂
广州恒运电厂
华电长沙电厂
福建漳州后石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