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化学工业污染,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9年2月28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硝酸 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
全国化工硝酸盐技术协作网
中国化学工业第二设计院
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
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华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江苏戴梦特化工有限公司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天文通盐桥复合肥有限公司
内蒙古乌拉山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金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云峰化学工业公司
云南解化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化肥厂有限公司
山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有限公司
石家庄金石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开封晋开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金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石油辽阳石油化纤公司
大化集团有限公司硝铵厂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
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化肥厂
新疆新化化肥有公司
贵州开磷集团剑江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巴斯夫聚氨酯有限公司
浙江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
福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