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燃煤电厂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增强环境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加快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我部决定制定行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目前,我部已组织编制完成《燃煤电厂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研究报告,现将该导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研究报告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9年1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陈媛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22
传 真:(010)66556218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环保 电厂 导则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电联合会
华能集团
大唐集团
华电集团
国电集团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国家电网公司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华北电力设计院
西南电力设计院
中南电力设计院
华东电力设计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西安热工研究院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东北电网集团公司
华东电网公司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
华北电力大学
清华大学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苏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郎新明环保公司
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嵩屿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