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城市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我部决定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技术规定》。2003年该标准曾征求了部分单位的意见。根据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标准编制单位对标准草案进行了修改,编制完成了标准的二次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8年10月2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张国宁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
3.《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空气质量 日报 预报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
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北京大学环境系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