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我部决定对《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进行修订,制定《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8年6月1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
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噪声 标准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公安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铁道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保护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科院声学研究所
北京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同济大学声学研究所
清华大学建筑系
河北科技大学
浙江大学环境科学系
南京大学声学研究所
天津大学建筑系
杭州爱华电子研究所
衡阳仪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环控劳卫所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中国声学学会环境声学分会
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噪声分委会
北京市建委
北京市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政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长城建筑工程总公司
北京常青市政工程公司
北京城建一建设工程公司
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天津第六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沈阳双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文建筑工程公司
长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上海市第七建筑有限公司
南通四通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
厦门市吉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