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牌督办辽宁双台河口、山东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的通知
辽宁、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进一步加大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力度,2011年11月,在卫星遥感监测的基础上,我部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看,部分保护区存在边界范围不清或划定不合理、管理和协调机制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加强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力度,推动保护区依法、规范、科学管理,我部决定对辽宁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展旅游和资源开发、山东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发建设等问题挂牌督办。
请你们按照督办要求(详见附件),抓好督办工作。在完成挂牌督办事项后,将解除挂牌督办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报送我部。我部将对挂牌督办的违法问题整改情况适时组织现场督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肖静
电话:(010)66556474
传真:(010)66556457
附件:环境违法问题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自然保护区 挂牌督办 通知
抄送:辽宁双台河口、山东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辽宁省盘锦市林业局,山东省即墨市林业局,盘锦市、青岛市人民政府,东北、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附件:
环境违法问题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
一、辽宁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
基本情况:一是未完成立标定界。保护区建立已二十多年,但至今仍未完成保护区划界立标工作,保护区边界范围未予公告;二是违法建设旅游设施,开展旅游经营活动。保护区内未经环评审批已建成主要旅游设施5处,旅游旺季时每天进入保护区核心区的游客人数达万人以上,全年门票收入2000万元左右;三是违法进行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区内长期违法从事油气开发建设活动,新建油井1576口、井站81座、油气集输管线304条及油田专用道路等大量的附属设施,同时违规开垦苇田,粮食种植和水产养殖面积达保护区总面积的10%以上;四是违法建设基础设施。为满足油田开发、旅游观光等需要,该保护区内建设道路总里程达481.2公里,其中,穿越核心区有18条、缓冲区70条、实验区75条。
督办要求:责成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责令保护区主管部门明确公告边界范围,完善划界立标工作;责成盘锦市政府停止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一切旅游活动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对保护区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拟定清理时限和方案;责成地方环保部门对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依法处罚并立即停止生产和使用;责令辽河油田公司在保护区内停止一切新上项目,对已进行的油田开发活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制定逐步退出保护区和生态恢复的具体方案并限期实施完成。
督办期限:请于2012年8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二、山东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
基本情况:一是保护区边界和功能区划分不明确。规划中的功能区划图整体向东北方向偏移约2公里,且功能区划分不明确。二是存在违法建设项目。保护区内14家企业中有10家无任何环保手续,所有建设项目均未在审批前征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三是人类活动频繁,旅游开发过热且未获国家批准。从遥感图像上看山东马山保护区内城镇居民点、农田、省道、旅游等人类活动几乎遍布整个保护区,尤其核心区内存在多处旅游景点,游人可直接进入。
督办要求:责成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责令保护区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保护区边界和功能区划分,建设完善相关标志;责成地方环保部门对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依法严肃查处;责成地方政府制定详细实施方案,限期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督办期限:请于2012年8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