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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为落实《关于开展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3号),促进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我部制定了《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质量核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检查工作进度完成情况,认真落实,并按《方案》要求将书面核查报告报送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应急办毛剑英
电话:(010)66556461
传真:(010)66556454
电子邮箱: epi@12369.gov.cn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风险 核查 方案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