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部分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
河北、辽宁、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西、四川、贵州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按照我部《关于2010年环境保护部第一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环办〔2010〕95号)要求,有关地区对造纸企业组织开展了全面排查和整治,并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的申请。2010年10月至11月,相关督查中心对挂牌督办案件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
目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安徽省宣城市、山东省临沂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等4个地区和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绿源污水处理厂、河南省新乡市亨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营口造纸厂、四川省金福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赤天化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
经研究,现决定对以上9起案件解除挂牌督办。请你们继续加强督查,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取缔关闭企业死灰复燃。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解除 挂牌督办 通知
抄送:河北、辽宁、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西、四川、贵州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唐山市、营口市、佳木斯市、宣城市、临沂市、新乡市、南宁市、乐山市、遵义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华北、华东、华南、西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