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
环办〔2010〕66号 |
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省、自治区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水利(水务)、林业、海洋厅(局),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研究所:
为提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推动自然保护区由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组拟对河南等6省、自治区批建时间超过2年的6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保护区
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河南黄河湿地、小秦岭、南阳恐龙蛋化石群、伏牛山、宝天曼、丹江湿地、鸡公山、董寨、连康山、太行山猕猴等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湖北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五峰后河、石首麋鹿、长江天鹅洲白鱀豚、长江新螺段白鱀豚、九宫山、星斗山、七姊妹山、神农架等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湖南炎陵桃源洞、南岳衡山、黄桑、东洞庭湖、乌云界、壶瓶山、张家界大鲵、八大公山、莽山、八面山、永州都庞岭、借母溪、鹰嘴界、小溪等1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广东南岭、车八岭、丹霞山、内伶仃岛-福田、珠江口中华白海豚、湛江红树林、徐闻珊瑚礁、雷州珍稀海洋生物、鼎湖山、象头山、惠东港口海龟等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广西大明山、千家洞、花坪、猫儿山、合浦营盘港-英罗港儒艮、山口红树林、北仑河口、防城金花茶、十万大山、岑王老山、金钟山黑颈长尾雉、九万山、木论、大瑶山、弄岗等1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海南东寨港、三亚珊瑚礁、铜鼓岭、大洲岛、大田、霸王岭、尖峰岭、吊罗山、五指山等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二、组织形式与时间安排
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7部门联合组织评估组,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组由7部门推荐的专家以及省级环保部门、受评估保护区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共同组成。分组及评估地区如下:
评估一组:农业部门专家任组长,环保、林业、海洋、中科院等部门专家参加,评估地区为河南、海南;
评估二组:环保部门专家任组长,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中科院等部门专家参加,评估地区为湖北、广西;
评估三组:林业部门专家任组长,环保、国土、农业、海洋、中科院等部门专家参加,评估地区为湖南、广东。
评估时间:2010年6~10月。
三、评估方式
评估组通过实地考察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变化、管护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同保护区职工、社区群众代表及当地政府部门座谈交流,查阅文件资料,听取管理工作介绍和自评估报告等,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评估赋分表》集体打分,评估其管理水平,编写评估报告(单一保护区评估报告和分省综合性评估报告)。
四、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评估工作。落实参加评估组的部门代表,协助安排评估相关工作,并准备1份反映本省、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综合性材料(内容包括宏观政策措施、工作进展以及存在问题、拟采取的对策等)。鉴于参加评估部门较多,组织协调工作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负责。
各评估组部门专家名单和开展评估工作的具体时间等,由环境保护部另行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中科院办公厅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自然保护区 评估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