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贵州省铜仁银湖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贵州省铜仁银湖化工有限公司提出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后,我部对其有关证明材料和经营设施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各项条件基本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的规定,现决定向该单位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环保 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 公告
发送: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