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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秦山核电厂1 号机组在役检查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结果的复函
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认定秦山核电厂1号机组在役检查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结果的请示》(中核运计发〔2018〕96号)收悉。经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针对秦山核电厂1号机组完成的在役检查能力验证项目(见附件1)满足《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ASME)》(1998版)的要求,可以使用已通过验证的程序和人员(见附件2、3)以及设备对秦山核电厂1号机组实施在役检查。
你公司应有效运行核质量保证大纲及相关控制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核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核电厂在役检查工作,并接受我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监督检查。
特此函复。
附件:1.秦山核电厂1号机组在役检查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项目清单
3.秦山核电厂1号机组在役检查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特殊验证项目人员名单
国家核安全局
2018年9月21日
抄送:华北、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