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大事记(2018年8月)

发布时间:2018-10-26 字体:[ ]

  8月2日, 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部印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的通知》(环办〔2014〕64号)和《关于印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197号)同时废止。

  生态环境部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月3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18年科学技术年会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会相关负责人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8月6日, 生态环境部批准《土壤和沉积物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 柱后衍生-高效液相色谱法》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8月8日至10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赴天津、河北、山东等地调研,检查指导2018-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看望慰问一线工作人员。

  8月14日, 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省级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批准《铜镍钴采选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铅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印制电路板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生态环境部批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生态环境部批准《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等19项标准修改单,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8月20日, 生态环境部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月2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8月24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主持会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等参加会议。

  生态环境部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手册(试行)》。

  8月2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和加载减速法)》《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两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8月30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翟青、赵英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吴海英,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副部长黄润秋列席会议。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生态环境执法中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认定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8月31日,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视频会议。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副部长赵英民主持会议。副部长黄润秋、翟青,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驻部纪检监察组、部机关各司局、部分在京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会议在生态环境部机关设立主会场,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各省级、地市级和有条件的县级环保部门设分会场。

  生态环境部批准《环境空气 一氧化碳的自动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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