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开展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的重要意义
开展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与全国一样,安徽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部分支流、坑塘沟渠等群众身边水体污染问题仍然多发。聚焦群众身边与民生相关的水体,开展保护治理行动,打造美丽水细胞,将有力补齐美丽河湖建设短板,夯实美丽安徽建设根基。
开展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然要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安徽水系发达、河湖众多,全省共有2000多条河流、580多个湖泊和5343座水库,部分水体水质较差,群众反映强烈。开展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把治理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向末端下沉,回应群众关切,解决民生难题,真正把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环境还景于民,以实实在在的水环境改善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答好新时代为民服务的“生态答卷”。
开展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是实现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有效举措。当前,安徽的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率和好Ⅲ水质比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水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水环境问题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表现在末端,源头在企业排放、生活污染、农业废弃物乱堆等。开展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统筹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粪污、农业面源污染和入河排污口监管,着力减少污染入河入沟入塘,将推动实现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准确把握《行动方案》的鲜明特点
《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对水污染突出问题攻坚、水污染源头治理、提高水污染监督管理效能等任务进行了部署,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更加突出人民立场。《行动方案》把群众感受摆在突出位置,在目标中,明确到2030年群众身边水体基本实现无异色、无异味、无异物;在治理举措中,把治理重点进一步向县城、乡村延伸,兼顾地表水和地下水,着力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看得见变化、闻不到异味、摸得着实效。
二是更加突出重点攻坚。《行动方案》部署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县乡黑臭水体治理、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乡村河湖库管护、小微水体排查整治五大攻坚行动,抓住了群众身边水体污染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把握当前水污染治理的痛点、难点,为下一步行动锚定了重点。
三是更加突出源头防控。《行动方案》从工业企业污染防控、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养殖业清洁生产、入河污染物管控等方面作出安排,推动重点涉水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完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台账,实施总磷、总氮减排工程等,着力推动从末端治污向源头防治转变。
四是更加突出常态长效。《行动方案》提出推进水生态环境监测向重点入河排污口下游、群众身边水体延伸;推动将群众身边久拖未决的突出水污染问题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措施,这些举措将有力推动群众身边水体长治久清。
扎实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安徽地跨长江、淮河、新安江三大流域,怀抱巢湖,水系纵横,湖库密布,池塘、湖泊、水库、河沟及稻田等内陆水域总面积位居我国前列。近年来,安徽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水污染防治政治责任,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5年,全省国控断面好Ⅲ水体比率提升至91.2%,优于考核目标8.2个百分点,比2020年提高12.4个百分点,境内长江、淮河、新安江干流水质全线达Ⅱ类;深入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累计完成治理农村黑臭水体5244个,群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连续6年超九成。与此同时,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工作仍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行动方案》,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水体治理成效体现在群众满意度上,体现在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上,体现在长效管护机制真正发挥作用上,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
一是认真实施五大专项攻坚行动,靶向整治突出水环境问题。
精准整治工业园区水污染。督促工业园区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园区雨污管网排查整治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工业废水应收尽收、有效处理、达标排放。加强化工园区生产废水收集处置,严格含重金属、高盐及有毒有害废水监管,推进涉氟企业废水深度处理,有效防控工业废水环境风险。
动态清零县乡黑臭水体。深入开展新一轮县城黑臭水体排查,建立县城黑臭水体清单,推动实施治理。加快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并动态清零,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加强遥感监测和日常巡查。排查整治县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防止水体返黑返臭。
规范综合治理畜禽粪污。以皖北养殖大县为重点,切实推进生猪等中小养殖户排查、遥感和巡检发现、舆情和信访反映等粪污治理方面的问题整改,引导养殖户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规范养殖行为,从源头减轻养殖污染。加强规上养殖企业监督管理,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范畴,倒逼企业提升依法治污主动性。
系统管护乡村河湖库。围绕乡村河湖库存在的淤塞萎缩、水域岸线侵占、岸坡坍塌、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开展深入排查,建立任务清单,因地制宜开展整治。以农村地区村庄周边河湖库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步恢复河湖库基本功能,改善乡村河湖生态环境。
排查整治小微水体。以民生需求为导向,聚焦群众身边的沟渠坑塘,推动小微水体治理从末端清理向系统整治延伸。重点排查人口集中、畜禽养殖密集、群众反映多的区域,摸清小微水体底数和污染成因,建立小微水体清单,坚持以控源截污为根本,制定“一水一策”治理方案,综合采用内源清理、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等措施,系统治理、分类推进,打造一批小微水体治理样板,提升群众身边水生态环境品质。
二是抓实源头治理,切实减轻污染负荷。
严控工业源头污染。在造纸、印染、制药等行业试点污水排放绩效分级,推动重污染行业清洁生产审计。加强工业企业和园区雨水排口管控,依法严查偷排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调查,“一场(矿)一策”推进涉重金属矿山、尾矿库、堆(渣)场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补齐城镇污水治理短板。系统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补短板、提效能、控溢流”,实施县城和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排查修复与雨污分流改造,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稳定达到100mg/L以上。建立管网常态化运维机制,推广“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运维模式,提升污水收集效能。
推进养殖业清洁绿色发展。严格养殖环评准入,依规优化养殖布局、管控养殖密度。加强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和政策宣传,推广种养结合,规范散养密集区分户收集、集中还田模式。加强养殖池塘设施化、生态化改造,合理确定尾水治理模式,依法加强监测监管,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闭环管控入河排污口。依法依规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推动排污口排查整治范围向重要支流、群众身边的敏感水体延伸,实现全省全流域覆盖。完善“一口一策”台账,推进规范化整治,巩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效,不定期开展整治“回头看”,加强水质监测和溯源排查,动态掌握排污口状况。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监测体系,构建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闭环。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
织密全域水质监测网络。加快水生态监测能力、地表水环境监测能力、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预警能力、入河排污口与工业园区监管能力、地下水环境监测能力、水污染执法监管与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推动监测点位向乡村水体、灌溉水体、重点排污口下游延伸。厘清共用排污口监测责任,鼓励企业自主监测,打通监测数据共享通道,实现精准溯源、科学评估。
加大督察执法力度。将执法重心下沉县城、城乡接合部、乡村等群众身边水体密集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托遥感、无人机、在线监控开展非现场监管,精准锁定违法线索。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工业企业超标排放、偷排偷放、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使用违规药剂或干扰剂、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久拖未决的水污染难题纳入生态环保督察重点。
强化基础保障支撑。完善符合安徽流域实情、产业特征的水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强化高盐高氟废水、重金属、新污染物管控。精准开展河湖蓝藻防控,落实“一河一湖一策”。引导社会资本、绿色金融参与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修复项目。
深入推进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坚持环保为民、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落实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各项任务,把治理措施落实到一个个园区、一条条河沟、一个个村庄、一处处坑塘,推动实现水清岸绿、沟渠畅通、环境宜居,让人民群众在身边水体持续改善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提供坚实支撑。
(作者系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曹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