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绿色发展示范案例(89)|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2021-04-23

2021-04-23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
编者按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命名表彰了第四批87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35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自2021年1月起,我们继续推出“绿色发展示范案例”栏目,对以上示范创建地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鲜活案例和先进经验予以展示推广。
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2020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茅田观景台 (王凌剑 摄)
  连山是一个“一脚踏三省”(粤湘桂)“一水流三江”(广东北江、广西西江、湖南湘江)的边城县,素有“岭南翡翠绿洲”之称,是粤北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广东省生态发展区。近年来,连山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小而美、小而富、小而强的美丽边城、小康连山”奋斗目标,走出一条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的绿色发展道路。
  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优。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深入实施“河长制”,启动6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累计清理河道290.8公里,全县主干河流出境水质长年均保持在Ⅱ类以上。2019年全县生态贡献量达到84亿元。
  人居环境品质深度提升。深化美丽边城建设,成功创建美丽乡村316个,连续4年入选“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榜并名列前茅。
  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围绕“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积极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创新生态旅游、生态农业发展路径,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旅游休闲度假区、目的地和优质农产品供应地。
金子山之冬 (植瑞政 摄)
  生态空间守护成效突出。建成7个省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实施绿美南粤三年行动计划,森林覆盖率达85.34%,位居广东省第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12.66平方公里、生态保育区640.31平方公里,分别占国土面积的42.06%、52.57%。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ICP备案编号: 京ICP备05009132号

网站标识码:bm17000009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2号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