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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8日生态环境部关于秦皇岛32-6、曹妃甸11-1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0-08-28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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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秦皇岛32-6、曹妃甸11-1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 编:100006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秦皇岛32-6、曹妃甸11-1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

渤海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本工程包含岸电工程和海域秦皇岛32-6油田扩容工程两部分,其中岸电工程分为陆域工程和海域工程。(1)岸电陆域工程:新建乐亭220千伏开关站1座,扩建临港220千伏变电站乐亭开关站间隔,新建2条220千伏单回陆地电缆。(2)岸电海域工程:秦皇岛32-6油田和曹妃甸11-1油田各新建1座220千伏海上电力动力平台(QHD32-6EPP、CFD11-1EPP)、7条海底电缆。对曹妃甸11-1油田内CEPJ/WGPA平台、HYSY112FPSO,曹妃甸11-6油田内 CEPI、CEPA平台进行甲板、电气等内容改造。(3)秦皇岛32-6油田扩容工程:新建2座油水处理平台(CEPK、CEPL),3条海底电缆和1条注水管道。已有生产井中选取150口采用大泵提液方式实现扩容,将CEPI/J平台现有2口生产井大修补孔转注水井,现有1口注水井大修补孔增注。对WHPA/B/C/D/E/F/G/H、CEPI/J、世纪号FPSO进行甲板、电气等内容改造。

 

(1)水环境:工程对海水水质的影响主要是主要是施工期海底管缆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造成的影响。曹妃甸定向钻段产生的钻屑、废弃泥浆均使用水泥固化,运至陆上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曹妃甸3号港池航道土方运至唐山港京唐港区维护性疏浚物临时海洋倾倒区倾倒;乐亭海陆缆转接井至碧海浴场海岸段土方运至指定的场所处理;船舶含油污水运回陆地处理,船舶生活污水及船舶生活垃圾按相关标准要求处理及排放;生产垃圾收集运回陆上处理。运营期含油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海上电力动力平台事故排油及废蓄电池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垃圾及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2)海洋生态:海底管缆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对鱼卵、仔稚鱼、底栖生物、游泳生物和水体中浮游动植物生长与繁殖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将采取避让鱼类产卵盛期、增殖放流和渔业资源养护等措施降低对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3)环境风险:针对本工程平台火灾和爆炸、泄漏、船舶碰撞等环境风险采取的防控措施主要包括严格执行施工船舶有关操作规程,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发布明确的航行通告和设置海图标记,划定保护界线、落实海管巡线制度,不定期进行海管状态监测;管道两侧设置紧急关断阀和高低压保护装置,实时监测进出口端压力,发生异常情况通过紧急停车系统实现自动关断。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010-6564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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