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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0年8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0-08-26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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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8月25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6日-2020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5646127    
  传  真:010-6564612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06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南阳~荆门~长沙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

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1)新建长沙1000千伏变电站。长沙1000千伏变电站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3000兆伏安主变,1000千伏出线4回,500千伏出线7回。

(2)扩建荆门1000千伏变电站。荆门1000千伏变电站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沈集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1000千伏出线3回。

(3)新建南阳~荆门1000千伏交流输电线路。线路途经河南省(南阳市)、湖北省(襄阳市、荆门市),长约289千米,单回路架设。

(4)新建荆门~长沙1000千伏交流输电线路。线路途经湖北省(荆门市、潜江市、荆州市)、湖南省(岳阳市、长沙市),长约346.5千米,其中同塔双回段线路长约332.7千米,两个单回路并行走线约13.8千米

 

工程静态总投资10193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471.09万元,占总投资的2.3%。

(一)电磁环境

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声环境

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生态环境

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四)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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