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南阳~荆门~长沙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 |
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新建长沙1000千伏变电站。长沙1000千伏变电站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3000兆伏安主变,1000千伏出线4回,500千伏出线7回。 (2)扩建荆门1000千伏变电站。荆门1000千伏变电站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沈集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1000千伏出线3回。 (3)新建南阳~荆门1000千伏交流输电线路。线路途经河南省(南阳市)、湖北省(襄阳市、荆门市),长约289千米,单回路架设。 (4)新建荆门~长沙1000千伏交流输电线路。线路途经湖北省(荆门市、潜江市、荆州市)、湖南省(岳阳市、长沙市),长约346.5千米,其中同塔双回段线路长约332.7千米,两个单回路并行走线约13.8千米。
工程静态总投资10193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471.09万元,占总投资的2.3%。 |
(一)电磁环境 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声环境 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生态环境 线路经过生态敏感区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四)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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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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