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1年委托业务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3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委托业务费管理,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就2021年度拟开展的50万元以下的1项委托业务公开征集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详情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   

  本次公开征集时间自2021年4月15日—21日,共5个工作日。   

  三、申报程序   

  请项目应征单位按照项目内容、要求准备《项目申报书》(详情见附件2)及其他相关资质或业务水平证明材料,并于4月21日17:00前提交至各项目联系人。   

  四、项目承担单位的评选   

  从应征单位业务经验、管理状况、历史承担相关业务情况以及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的可行性和技术先进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相关资质是否符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受托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自公开征集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上公布征集结果,请应征项目单位注意查看有关信息。   

  (二)其他未尽事项可联系具体项目联系人。

  附件1: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1年委托业务项目公开征集表

  附件2:项目申报书   

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20214月15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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