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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节能减排先锋分解任务奖惩分明 央企力争提前实现目标

2008-04-16

200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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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减排是每个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中央企业更是责无旁贷。中央企业主要分布在石油石化、冶金等八大领域,大多居于行业排头兵位置,既是能源生产大户,也是能源消费大户,其节能减排工作的好坏,事关“十一五”全国节能减排目标能否实现。

  央企分解目标责任 业绩优劣“数字”说话

  国务院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副局长刘南昌日前表示,到“十一五”期末,中央企业要确保完成单位增加值的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减少10%。其中,石油石化、冶金、电力、交通运输、化工、煤炭、建材等重点行业的中央企业要力争在2009年末提前完成上述目标。国资委确定的30家重点中央企业,各项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的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指标全部要实现历史最好水平,其中1/3以上的企业要接近或者达到各地先进水平。

  按照上述目标,国资委将其分解成2007~2009年第二任期的节能减排目标。

  “做好各项工作,关键就是要落实责任。”刘南昌指出,“日常工作当中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就是口头上重视,行动上忽视,一忙起来就忘掉了。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把责任落实下去。”

  国资委已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中央企业第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之内,届时将根据考核情况严格进行奖惩:对超额完成目标,总体减排达到或者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或者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及企业负责人,给予特殊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企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扣分处理;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在业绩考核中给予降级降分处理。

  完善业绩考核制度 “科学绿色”列在首位

  业绩考核制度是国资委指导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制定业绩考核制度,可以督促中央企业去落实包括节能减排在内的一系列社会责任。

  在谈到考核制度时,刘南昌强调,首先要落实主要负责人,也就是“一把手”的责任。企业的法人代表应该承担第一责任。其次,要落实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作为企业的“一把手”,最重要的是要发挥组织、协调和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

  例如,国资委实行年度考核与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挂钩,任期考核与企业负责人的任免挂钩:年度任务完不成,要扣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在评定等级方面会进行降级降分处理;任期考核完不成任务,要作为任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对那些完成任务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方法得当的企业负责人,将给予更好的发展空间;对那些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的企业,会有一系列的措施跟进,以保证节能目标能够得以落实。

  节能减排任重道远 奖惩办法即将出台

    近年来,一批中央企业能源消耗水平明显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离目标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存在一些问题。个别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意识比较淡薄;很多制约企业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少数中央企业对节能减排缺乏整体规划和有力指导,工作的系统性和前瞻性不够强,进展和成效不明显;一些中央企业对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投入力度不够,所属企业还有一批技术落后、能耗高、污染大、资源利用效率低的工艺、装备和装置未被淘汰。

  从长远来看,要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必须着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刘南昌强调,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对于对行业技术进步、节能减排有重要贡献的科研院所,要加大支持力度和技术推广等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攻关,引导中央企业通过技术进步进一步降低能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据了解,为推动节能减排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下一阶段,国资委将进一步完善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提高考核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建立健全监测体系,抓紧完善监测网络。同时,还要制定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奖惩办法。(本报记者 张黎)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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