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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做法 | “逐口质控+监测监管+调研帮扶” 山东省高质量推动入海排污口整治

2022-10-06

202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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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部组织梳理了地方典型做法,供各地学习借鉴。今天推出入海排污口监管第3篇《“逐口质控+监测监管+调研帮扶” 山东省高质量推动入海排污口整治》。
  碧海银滩,守护深蓝。近年来,山东省以入海排污口整治为抓手,强化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监管,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整治进度快了,但效果如何”成为山东省推动入海排污口整治过程中最担心的问题。为防止沿海各市因盲目追求进度而影响整治质量,山东省未雨绸缪、积极创新,采取“线上线下”逐口质控、谋划监测监管项目和对代表性排污口进行调研帮扶相结合的方式,高质量推动入海排污口整治。
  一、开展“线上线下”双质控,确保逐口整治到位
  山东省采取“红旗蜗牛榜”每月调度通报的方式,督促沿海各市加快入海排污口整治进度,至2021年11月底即已整治入海排污口15439个,完成率达73.8%。为避免出现重进度轻质量盲目赶工问题,2021年12月9日,山东省在第六期工作简报中部署开展“线上线下”逐口质控工作,调整“红旗蜗牛榜”评定规则,不再看整治进度情况,而是看整治销号审查通过率,引导各市把工作重心转到质控工作上来。线上,省级安排专人严格审核销号材料,确保填报的整治措施符合逻辑、符合要求;线下,要求各市组织对已整治完成的入海排污口全部徒步到达现场核查一遍,确保整治情况与申请销号填报情况一致。至2022年7月底,山东省已整治入海排污口18997个,占全部入海排污口(20914个)的90.8%,沿海各市通过逐口现场核查发现不符合整治要求的入海排污口234个并督促重新整治,省级审查发现销号资料填报质量不高的入海排污口325个并退回修改,实现了整治进度和整治质量双赢。
 
图1 逐口现场质控核查照片
  二、谋划监测监管项目,推动提升规范化监管水平
  山东省科学利用省级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指导沿海各市谋划入海排污口监测监管项目,纳入山东省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库。东营市预算约170万元的资金项目,对全市850个入海排污口开展一年4次的监管监测,监测指标包括COD、氨氮、总氮、总磷、盐度(氯化物)、pH等6个指标,海水养殖尾水排口增加悬浮物、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等监测指标。潍坊市预算约146万元的资金项目,计划对全市921个入海排污口开展2次现场勘查和2次现场监测。烟台招远市拟投入19万元聘用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内60个海水养殖排污口(每半年一次)和7个入海沟渠(每季一次)开展监督性监测。山东省通过推动实施监测监管项目,切实提升了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监管水平。
  三、组织省级调研帮扶行动,指导提升整治质量
  实际整治过程中,各地重视程度、工作水平、眼界视野不一,以致标志牌设置质量、排污口整治效果等参差不齐。为指导帮助沿海各地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入海排污整治工作,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连续两年组织开展省级调研帮扶行动,挑选具有代表性的不同类型排污口,逐口现场调研,指导帮助沿海各地有效解决标志牌设置质量不高、二维码信息不全、整治不够到位等多个问题。2023年,山东省还将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第三方核查评估,对全部工业企业排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城镇生活污水排口,10%的雨洪排口、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排口、畜禽养殖排污口、种植业排口、沟渠、河港和5%的水产养殖尾水排口进行现场核查。
 
图2 山东省工作组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现场调研帮扶
  下一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则,扎实推进各类入海排污口整治和核查质控,逐步规范入海排污口备案、监测、监管等各项工作,加快建设“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洋。
  供稿 | 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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