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迁建广西梧州民用机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梧州西江机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迁建广西梧州民用机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请示》(梧机投〔2015〕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境内,与梧州市中心直线距离约22.5公里。项目为迁建国内支线民用机场,设计飞行区等级为4C,设计目标年2025年旅客吞吐量75万人次,货运吞吐量6000吨,飞机起降约8824架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飞行区工程、航站区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飞行区新建一条长2600米、宽45米的跑道。航站区新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航站楼。配套建设储运工程,供电、供水、供热等公用工程,以及航管、导航等辅助工程。
该项目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场址周边城镇规划控制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控制飞机噪声影响。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机场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强化环保措施,确保敏感目标达到相应声环境标准要求。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飞机噪声限值和敏感建筑物的噪声防护要求对机场周围土地利用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在运营期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超过70分贝的区域内,严禁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同时,严格控制周边城镇向机场方向发展。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期环境监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综合利用,禁止随意排放。场区产生的污水,经二级生化工艺处理满足相应标准后综合利用或达标外排。加强机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确保稳定运行。做好场区雨、污排水系统维护工作,确保雨污分离处理。按相关规定做好油库区、加油站等区域的防渗设计,定期进行风险排查,防止污染区域的地下水。
(三)加强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临时工程应设置在用地范围内。剥离复用施工表土,及时开展生态恢复和绿化工作。运营期开展机场鸟情监测,合理优化飞行程序和机场夜间灯光设计等,以减缓对鸟类的不利影响。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对运输物料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施工场地及时洒水减少扬尘。场区不设置锅炉,加油站等区域的储油设施设置油气回收系统。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大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活垃圾和航空垃圾委托市政垃圾处理厂处理,污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七)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交书面试运行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运行。在工程试运行期间,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部重新审核。
五、我部委托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及梧州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5年5月21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梧州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国寰天地环境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