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核工业二七九厂核设施安全隐患应急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核工业甘肃矿冶局:
你公司《原核工业二七九厂核设施安全隐患应急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部于2014年8月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甘肃省白银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尾矿库坝体治理、滩面治理、泄水道治理、冲沟沟头治理、清运消力池淤泥、公路硬化、建设位移沉降观测设施等。
二、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局提供的《原核工业二七九厂核设施安全隐患应急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甘核辐验字(2014)第02号)表明:项目消除了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改善了周围的辐射环境质量。
三、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你公司应做好尾矿库等有限制开放使用场所的长期监护与监测工作。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文起20日内,将批准后的验收监测表分送我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和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保护部
2014年9月15日
抄送:国家国防科工局,环境保护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甘肃省环境保护厅,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核金原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