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美国FCI公司等八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美国FCI公司等八家单位分别提交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申请收悉。
依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上述八家单位的申请文件满足注册登记的条件,现分别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
对于注册登记范围变更的境外单位,原注册登记确认书有效期限不变。
附件:1.注册登记申请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设备 注册登记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华南、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国核工程有限公司,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
附件一:
注册登记申请单位名单
1.美国FCI公司
2.美国Meggitt Safety System公司
3.英国ATB Laurence Scott Limited
4.法国FIME公司
5.德国Pleissner Guss GmbH公司
6.法国NOWAK S.A.S.
7.美国BRADKEN-ATLAS公司
8.德国Sempell AG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