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1973年8月5日-20日)

2018-07-13|来源:中国环境报

  确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环境保护工作方针。

  1973年8月5日-20日,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揭开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序幕。

  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确定了环境保护的32字工作方针,即“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国环境监测工作意见》和《自然保护区暂行条例》。

  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有4个方面:第一,在这次会议上,首次承认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也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环境问题,需要认真治理。第二,这次会议是新中国开创环境保护事业的第一个里程碑,标志着环境保护在中国开始列入各级政府的职能范围。第三,会议期间制定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措施,为开创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指明了方向,抓住了重点,确定了目标和任务。第四,会议之后,从中央到地方及其有关部门,都相继建立了环境保护机构,并着手对一些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城市和江河进行初步治理,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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