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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流域生态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9-12-30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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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至12月4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州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针对长江流域生态问题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并于2019年5月10日向贵州省反馈了督察意见。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召开2次省委常委会会议、2次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由省委书记孙志刚、省长谌贻琴任双组长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全省上下坚持边制定整改方案,边整改具体问题,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技术精准、经济可行”的原则,制定了《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流域生态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整改原则、整改目标、重点举措和保障措施,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梳理细化成五类42个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清单,逐一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督导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求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全面整改,务求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整改方案》明确,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以严格明确的责任和坚决有力的措施,推动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生态环境整治优化到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到位,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整改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对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扎实整改。一要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攻坚方向,强化水、气、土、固废等协同并治,集中攻坚与久久为功相统一,确保全面覆盖、应改尽改。二要坚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按照“整改一项、核查一项、销号一项、备案一项、公开一项”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办落实,积极稳妥推进整改。三要坚持压实责任、精准施策。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措施清单,完善工作制度,坚决反对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四要坚持注重实效、彻底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梳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流域生态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和督察期间群众举报的突出问题,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并着眼长远,逐步解决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方案》提出四项具体目标,一是思想认识不断得到提高。通过持续不断整改,进一步解决部分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力等问题,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认识,着力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二是反馈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对照督察反馈意见,细化整改任务,强力推进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持续推动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形成更加完善的督察整改长效机制。三是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到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节能降耗目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地表水优良率和县城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5%以上,持续保持全国前列。四是发展质量实现持续提升。以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一起守、两个成果一起收,努力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实现经济发展高质量、人民生活高品质、生态建设高颜值。
  《整改方案》采取四项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考核评价和追责问责,深刻汲取秦岭、祁连山等生态环境问题教训,充分认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以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聚焦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2个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实施十大污染源治理和十大行业治污减排达标排放工程,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和固废治理、乡村环境整治五场标志性战役,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问题整改,加大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三是强化综合施策,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实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规划环评,认真落实《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发展壮大绿色产业,持续开展绿色行动,促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四是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进一步在完善顶层设计、推进标本兼治上下功夫,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督察整改体制机制。深入实施贵州省《关于加强环保督察机制建设的八条意见》,落实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领导干部包干督察机制。深入实施《贵州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不断加强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建设和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要坚持不懈办好督察组交办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强化跟踪督察和信息公开,及时收集处理和回应群众诉求,确保办理质量。
  下一步,贵州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要求,对照《整改方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调度“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整改情况,兼顾第一轮督察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实施季调度、季督察。综合采取“明查+暗访”方式,组织日常督查、省级督察,严格执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充分运用预警、通报、挂牌督办、约谈、专项督察、问责等措施推进整改。同时,针对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深入调查,将依法依规依纪强化责任追究和典型案件曝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以整改落实反馈意见为契机,不断推进贵州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不断提高全省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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