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黑龙江省发现,齐齐哈尔市湿地面积持续减少,治理修复工程进展滞后,违法排干湿地等破坏问题突出,违规侵占湿地保护区问题多发。
一、基本情况
齐齐哈尔市湿地资源丰富,有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泰湖国家湿地公园、讷谟尔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等湿地保护地,区域生态环境十分敏感。但破坏湿地问题突出。
二、主要问题
一是湿地面积持续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规定,国家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将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目标纳入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2025年齐齐哈尔市湿地面积不应低于2020年现状的29.4万公顷。督察发现,齐齐哈尔市2025年湿地面积为28.6万公顷,较2020年减少8000公顷,没有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其中人为破坏原因造成湿地减少2700余亩。
督察发现,规划明确的一些湿地治理恢复项目未实施,规划目标任务落空。“十四五”期间,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泰湖国家湿地公园、龙安桥国家湿地公园、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湿地治理恢复项目,截至2025年底均未按规划要求实施,湿地退化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图1 2026年5月10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湿地退化严重
二是违法破坏湿地问题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规定,禁止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督察发现,讷谟尔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部分湿地被截断水源,非法排干湿地、破坏严重。2025年下半年以来,该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内,仅讷南镇就有5处自然湿地遭破坏,排干和截断水源破坏湿地77.7亩,造成湿地生态功能退化。其核心保护区内九井镇也有15亩自然湿地遭到破坏。
督察还发现,2021年以来,讷谟尔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遭人为破坏湿地面积359亩,其中核心保护区约285亩,一般控制区约74亩,影响苍鹭、红嘴鸥、绿头鸭等“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鸟类迁飞停歇、觅食,破坏迁徙通道完整性。
图2 2026年3月17日,督察组暗查发现,黑龙江讷谟尔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湿地被挖沟排干
三是违规侵占保护区问题多发。《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督察发现,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违规建有一座规模化养殖场,保护区管理部门及昂昂溪区农业农村等部门,违规将该养殖场所在区域认定为一般控制区,以“居民修筑必要养殖、种植及居住设施”的名义予以备案。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东侧露天堆放牛粪,无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污染严重。
图3 2026年3月14日,督察组暗查发现,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违规建设规模化养殖场
督察还发现,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内,违法倾倒约5000立方米建筑垃圾,占地5亩。该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还存在多处建筑垃圾倾倒问题。此外,讷谟尔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九井镇一处非法采砂点,堆放砂石侵占湿地7亩。
三、原因分析
齐齐哈尔市对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相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湿地保护与修复措施不力、监管不严,违法违规问题多发频发。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