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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示范案例(44)|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2021-02-04

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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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命名表彰了第四批87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35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自2021年1月起,我们继续推出“绿色发展示范案例”栏目,对以上示范创建地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鲜活案例和先进经验予以展示推广。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2020年太仓市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东林村
  太仓是著名的鱼米之乡、民乐之乡、文化之乡、德企之乡,素有“锦绣江南金太仓”的美誉。近年来,太仓先后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生态市”“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蝉联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县级市榜首。
  跨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太仓正紧紧围绕“现代田园城、幸福金太仓”建设目标,以绿为底,构建田园城市格局;以水为韵,再现水墨江南风貌;以文为魂,彰显娄东文化魅力;以人为本,打造幸福太仓品牌。
金仓湖
  太仓全力实施“一心两湖三环四园”的田园城市生态体系建设,构建多层次的生态网络,深入实施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982行动计划,高起点构筑沿江绿色走廊,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多措并举,全方位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一企一管”工程,推进“生态缓冲区”建设,构建“四统一”污水治理模式,改善长江太仓段水环境质量,坚守生态安全底线。秉持绿色发展,深化对德合作,腾出发展空间,助推产业转型,大力推进“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农业发展,构建生态经济体系。创新生态文明制度,与嘉定、昆山创新构建联防联治区,太仓、宝山、崇明、海门、启东等长江口五市(区)检察院成立生态保护检察协作联盟,构建全民共建共享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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