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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示范案例(39)|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江苏省泰州市

2021-01-23

202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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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命名表彰了第四批87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35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自2021年1月起,我们继续推出“绿色发展示范案例”栏目,对以上示范创建地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鲜活案例和先进经验予以展示推广。
江苏省泰州市
  2020年泰州市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沿江备用水源地
  泰州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地处长江下游北岸、长江三角洲北翼,是江苏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上海都市圈的中心城市之一。近年来,泰州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积极探索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5.3%,改善情况全省最佳。全市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省考及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1.7%,连续四年保持全省领先;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为全省唯一。
沿江湿地
  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切实加大。设立全国首家卫星遥感应用基地,率先开展“长江大体检”,创新开展“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在全省率先开展环保政策集成改革试点、生态“绿岛”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等工作。借助“智慧环保”,强化司法联动,精准“点穴”执法,生态环境监管水平稳步提升。
  生态环境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全面推行差别化考核制度,提高生态文明考核分值。组织实施长江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全国试点,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全国试点,改革叠加效应日益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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