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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柬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低碳示范区第二批物资援助项目合作谅解备忘录在柬签署

2022-11-12

202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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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柬埔寨当地时间11月9日,在李克强总理和柬埔寨首相洪森的共同见证下,中国驻柬埔寨大使王文天代表生态环境部与柬埔寨环境部国务秘书萨索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与柬埔寨王国环境部关于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低碳示范区第二批物资援助项目的合作谅解备忘录》。
  此前,中柬环境部门于2019年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与柬埔寨王国环境部关于合作建设低碳示范区的谅解备忘录》,中方通过向柬方援助包括2800套太阳能路灯,200套太阳能校园光伏系统,200辆电动摩托车,10套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0套便携式工业烟气监测、噪声监测、震动监测仪器在内的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设备和物资,开展能力建设培训,并与柬方共同编制低碳示范区建设方案的方式帮助柬埔寨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目前,上述援助物资和设备已全部运抵到柬,运行状况良好,低碳示范区规划方案完成编制,中柬低碳示范区建设得到柬方社会各层的高度评价。
  中柬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低碳示范区建设项目是落实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南南合作“十百千”倡议(即在发展中国家开展10个低碳示范区、10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及1000个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名额的合作项目)和“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的具体举措。为进一步推动低碳示范区建设,助力低碳示范区实现更绿色、更低碳的建设目标,根据此次双方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方将向柬方援助1500套太阳能路灯、2000套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和2辆移动大气质量监测车等应对气候变化设备物资,为中柬西哈努克省低碳示范区建设继续提供支持。
  自中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以来,已与38个发展中国家签署45份合作文件,为相关国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切实帮助,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
  供稿 | 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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