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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20-06-08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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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生态环境部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10日12: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gbyc@mee.gov.cn,或传真至010-65645314。

  (二)电子邮件或传真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生态环境部XX职位面试”,内容样式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或传真中注明;如考生经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湖北进京,需一并注明。请同时发送或传真报名登记表。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6月10日12:00前传真至010-65645314或发送扫描件至gbyc@mee.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6月12日17:00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生态环境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收件人:干部一处,邮编:100006)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工作证)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六)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6月21日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按附件1中时段安排到生态环境部四层438会议室进行复审。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可乘地铁1号线在王府井站下,由C4出口出站,向西行300米后向南行100米即到(正义路东侧)。请考生到西门传达室办理出入手续后进入。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现场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20年6月22日6月23日进行。

  1. 6月22日

  上午:报考生态环境管理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0110001003)、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业务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400110010001)、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风险监控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400110010002)的考生进行面试。

  下午:报考水生态环境司重点流域保护修复协调与监督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0110004002)、生态环境部机关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0110001002)、海洋生态环境司海洋污染防治监管二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0110005002)的考生进行面试。

  2. 6月23日

  上午:报考应对气候变化司业务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0110007002)、自然生态保护司自然保护地监管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0110003003)、大气环境司业务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0110006001)的考生进行面试。

  下午:报考科技与财务司审计与项目监督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0110002002)、大气环境司业务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0110006002)、生态环境监测司生态与污染源监测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0110009002)、核电安全监管司业务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0149008001)、生态环境监测司监测网络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0110009001)的考生进行面试。

  3. 面试于当日上午8:30开始,请参加当日面试的所有考生于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因疫情防控需要,现场监测体温、验证入场时间较长,请考生合理安排到达考点时间。上午8:00前未进入候考室候考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面试期间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请考生提前准备,预留好时间。

  (二)面试报到地点

  生态环境部四层438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五、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科技与财务司审计与项目监督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职位代码:200110002002)的考生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测试时间:6月21日下午15:00,地点:生态环境部三层338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满分10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面试后进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费用由生态环境部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实行差额考察。生态环境管理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0110001003)、应对气候变化司业务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0110007002)、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风险监控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400110010002)、大气环境司业务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0110006001)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1.5:1,其余岗位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2: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七、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签到前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并提供健康码和资格复审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我们将按规定在严密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另行安排,保障考生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

  联系方式:010-65645313、65645316(电话)

  010-65645314(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名单

     2.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生态环境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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