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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评审结果的公示

2014-10-23

201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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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与评审暂行办法》(环发[2006]210号)的有关规定,第四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评审结果已经由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的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地址(含邮政编码)等,向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提出异议。我司将按照《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与评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对持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对逾期未提出异议的申报单位,视为无异议予以确认。

  附件:

评审合格的第四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名单

  (按单位首字母拼音排序)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广州市中学生劳动技术学校

  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南通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沙湖旅游分公司

  青海青藏高原自然博物馆有限公司

  上海梦清园林管理有限公司

  什邡大爱感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科技馆

  四姑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泰州市姜堰区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西昌市邛海泸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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