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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评审结果的公示

2012-12-10

201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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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与评审暂行办法》(环发[2006]210号)的有关规定,第三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评审结果已经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的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评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地址等,向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邮编100035)提出异议。我们将按照《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与评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对持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对采取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对逾期未提出异议的项目,视为无异议予以确认。

  评审合格的第三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为:贵州赤水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北塞罕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苏峪口国家森林公园、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一清分公司。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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