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批复名称:《关于新建铁路天津至秦皇岛客运专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文号:环审[2008]90号
审批时间:2008年3月10日
项目名称:新建铁路天津至秦皇岛客运专线
建设单位:津秦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
建设地点:天津市、河北省秦皇岛市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