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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铁路天津至秦皇岛客运专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2010-10-29

201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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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批复名称:《关于新建铁路天津至秦皇岛客运专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文号:环审[2008]90号

  审批时间:2008年3月10日

  项目名称:新建铁路天津至秦皇岛客运专线

  建设单位:津秦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

  建设地点:天津市、河北省秦皇岛市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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