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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2016年5月2日—2016年5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

2016-05-09

201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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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6年5月2日—2016年5月6日我部共受理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2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66556858、66103044、66556344

  传    真:010-6655683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35

序号

项目名称(报告书全文链接)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铀矿地质勘探设施“十二五”退役整治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川、重庆、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南、湖北、甘肃、青海、广西、湖南、江西、福建、广东、江西、陕西、新疆、贵州、云南、浙江、安徽省(区、市)

中国核工业地质局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

201656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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