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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红二煤矿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0-12-02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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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红二煤矿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  编:10000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红二煤矿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属于红墩子矿区规划新建矿井,井田面积约22.7平方公里,设计规模240万吨/年,服务年限56.8年,采取立井开拓,综合机械化开采工艺。建设主副立井等主体工程,综采设备库等辅助工程,变电站等公用工程,矿井水预处理站等环保工程。项目的选煤、供热、矿井水处理综合利用依托单独立项项目。工程总投资26.5亿元,环保投资1.2亿元。

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已处罚。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井田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采煤形成的地表沉陷将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采取搬迁、严格限制开采范围、开展岩移观测、对受影响区域实施生态修复等措施。(2)地下水:采煤疏干地下水将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对水位水质跟踪监测,制定灌溉用水应急预案和保障措施。场地进行分区防渗。(3)地表水:矿井水和生活污水若直接排放将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矿井水经依托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自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4)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掘进和洗选矸石、生活垃圾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等。主要措施:矸石全部井下充填,生活垃圾委托有关单位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5)环境空气:原煤贮存、输送、筛分破碎、转载等环节产生的煤尘将对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原煤贮存、输送、筛分破碎等环节采取集尘罩、洒水等除尘措施。(6)声环境:工业场地周边200米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施工机械和生产期间设备噪声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能发煤炭〔2019〕64号文件核准了项目。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综函煤炭〔2018〕476号文同意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010-65646220

2

伊犁庆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伊宁矿区北区二号露天煤矿一期工程
及配套选煤厂项目(改扩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伊犁庆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属于新疆伊犁伊宁矿区北区规划矿井,项目为扩建项目,现有工程环评已由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批复,现有工程设计规模120万吨/年,工程由一个采掘场和两个外排土场等组成。项目扩建后,矿田面积4.6平方公里,设计规模400万吨/年,配套建设同等规模选煤厂,服务年限19.8年。采用单斗-卡车剥离工艺,单斗-卡车+半固定破碎站半连续采煤工艺,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工程采坑和2#外排土场。异地新建生活福利区和辅助生产区等。输煤皮带依托已经批复环评文件的单独立项项目。工程投资19.2亿元,环保投资0.2亿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井田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表土剥离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利用已有采坑内排,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及时开展生态修复。(2)地下水:井田内无居民和牲畜饮用水井。采煤疏干地下水将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制定地下水水质、水位跟踪监测计划。场地进行分区防渗。(3)地表水:矿坑水和生活污水若直接排放将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新建矿坑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矿坑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4)环境空气:采煤、分选、转载、运输、排土等环节产生的扬尘,将对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采煤、分选、转载、运输和排土等环节采取设置除尘设施、洒水等措施。(5)声环境:工业场地周边200米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施工机械和生产期间设备噪声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6)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分选矸石、生活垃圾和废机油危险废物等。主要措施:矸石回填内排土场,生活垃圾委托有关单位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国家能源局以发改能源〔2018〕51号文件核准了项目。产能置换文件已纳入到发改能源〔2017〕1484号文件。

010-65646220

3

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玉溪煤矿新建项目(变更)

山西省晋城市

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属于晋城矿区规划矿井,现有工程环评文件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6〕463号文批复。因高沁高速、规划的嘉南铁路压覆井田等原因,项目首采区、风井场地等建设方案相应发生变动。项目变更后,井田面积26.1平方公里,设计规模240万吨/年,服务年限41.7年。采用斜井开拓,一次采全高综采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项目包括主副斜井等主体工程,瓦斯抽放等辅助工程,瓦斯锅炉供热等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煤炭洗选和瓦斯综合利用依托单独立项项目。工程总投资29.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3亿元。

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已处罚。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井田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采煤形成的地表沉陷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采取留设保护煤柱、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对受影响区域实施生态修复等措施。(2)地下水:采煤疏干地下水将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将后洞沟水源地划定为禁采区,外围留设保护煤柱。制定供水预案,确保村民用水不受影响。场地进行分区防渗。(3)地表水:矿井水和生活污水若直接排放将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矿井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4)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掘进和洗选矸石、生活垃圾和废机油危险废物等。主要措施:矸石进行井下充填,生活垃圾委托有关单位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5)环境空气:原煤贮存、输送、转载等环节产生的煤尘以及瓦斯供热锅炉废气对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封闭仓筒贮煤,转载点设置喷淋等抑尘设施,车辆密闭外运,瓦斯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等。(6)声环境:施工机械和生产期间设备噪声将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和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08〕2877号文件核准了项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以国能综煤炭〔2018〕402号文件同意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010-6564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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