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新批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6月7日-2010年6月11日。
电话:010-66556405
传真:010-6655640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10003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1 |
莱芜电厂2×300MW燃煤供热机组扩建工程脱硫系统GGH变更及增设烟气脱硝设施 |
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 |
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 |
此次建设单位提出取消GGH,拟对2台机组安装SCR脱硝系统,以液氨为还原剂,设计脱硝效率为70%。总投资:6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