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新批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5月31日至2010年6月6日。
电话:010-6655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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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核安全管理司(10003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1 |
呼伦贝尔——辽宁直流输电工程(环评补充报告) |
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兴安盟、通辽市,辽宁省阜新市、锦州市、沈阳市、鞍山市、辽阳市 |
国家电网公司 |
工程内容包括:内蒙段线路(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境内)路径变化约445km;送端接地极位于鄂温克自治旗境内,对应的线路长度为73.4km,全部位于鄂温克旗境内;受端接地极位于辽宁省台安县韭菜台镇以南约2km的万家台,对应的线路长度为35km,途径辽阳县、海城市、台安县。工程总投资62.921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689.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27%。 |